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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啟動臺北市2016公辦都更元年】

今日(2015/10/29)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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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啟動臺北市2016公辦都更元年】

今日(2015/10/29)臺北市政府舉辦【國際公辦都更案例經典論壇】,邀請香港市區重建局規劃及設計部區俊豪助理總經理、大阪市都市計畫局開發調整部安藤友昭部長,分別就【香港市區活化策略及街區復甦】及【大阪車站北側再生計畫】分享經驗。都市發展局林洲民局長也提出市府【西區門戶計畫及南機場整宅公辦都更】推動策略。我也代表市府團隊提出【臺北市公辦都更推動策略】,正式宣示啟動【2016年台北市公辦都更元年】,並提出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策略,希望引發更多產官學各界給予指教。

最後,綜合座談會,與談人包含不動產協進會祕書長黃世孟、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玉山、不動產開發商業公會理事長陳春銅、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玉霖、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顧問張章得、柏森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陳柏森、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李威儀,對於台北市公辦都更的推動給予高度期待及建議。

在現有之都更條例架構下,民辦都市更新面臨許多困境,依據都更處的統計,臺北市核定的228件都市更新案,還有79件尚未動工,牽涉3642戶未能更新住進新家。文林苑事件的效應,大法官709釋憲,更讓都市更新推動不易,因此不是都市更新審議效能不彰,而是現行制度不健全。

尤其是政府職能上,失去規劃大規模都市更新計畫能力,而非大尺度的透過產業再結構調整城市機能的都市再生。在現有制度上,政府淪為裁判者而非地區更新的促成者,都市更新審議成為容積獎勵值的談判角色。加上現行的都市更新程序,權利價值的不公開透明,導致實施者與個別所有權人之間的私下協議,被評為黑箱作業,造成都更推動的不可預測性,產生權益分配爭議不斷。

為解決以上困境,臺北市政府目前提出全方面的公辦都更推動策略,回歸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之精神,以公共安全、公共利益與緊急需要為第一要件,首先市府陸續提出的各大再生計畫,即在於讓民辦都更有所發展方向;再者針對沒有市場開發價值的窳陋地區(例如海砂屋、輻射屋、潛在地震易傾倒建築或是整宅地區),由政府主導公辦都更。

臺北市政府正於【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】中擬定【公辦都更SOP】,提出一套公辦都更之標準作業流程,秉持公開透明、事前鑑價機制,同時,促進民辦都更轉軌為公辦都更與相關機制擬定,包括所有權人擬申請變更實施者、公有地由民間實施者興辦更新事業無法推動、已取得拆除執照之都更案無法執行拆除工程者,由市府組成都市更新爭議調解委員會,協調達共識者續行民辦都更、無共識者轉公辦都更案,由政府基於公共安全、公共利益、緊急需要介入,協助都更持續推動。

現已有臺大紹興南街基地、南港轉運站商三用地、南機場一、二、三期整宅、蘭州、斯文里整宅及南港中南段基地做為公辦都更先導案例。另外,針對組織方面,為彌補目前現有組織的人力不足,都市發展局將整合公共住宅、都市更新、都市計畫、都市設計與建築管理成立【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】,負責公辦都更之整合協商、基金運用、契約管理等工作。

公辦都更不是與民爭利,也不是房地產開發,而是站在公共安全、公共利益及緊急需要,透過政府與民間多方的協力合作,以公辦都更作為引擎,加速推動民辦都更,進而調整產業結構,促進地區經濟發展,活化都市機能;改善都市基盤設施,建造防災、優良公共環境;增加公宅存量,落實居住正義,以建構台北市成為宜居城市。

接續,市府團隊將與各大公會辦理座談會繼續就教,同步也加速公辦都更之實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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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副市長 前台北市副市長 前台南市副市長 前國立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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